。 相识近十年,陆清玉就没看过他怜香惜玉的温柔一面。就算把她带回京州,也是不当回事儿的放养态度。 他今天要是没回来,她都怀疑他早就把自己给忘了。 但考虑到这人对谁的态度都一视同仁,可他又不会把谁都养起来好多年。她揉了揉被敲的额头,又觉得能宽宏大量地原谅他。 攥着他大衣的小手偷偷摸摸拽住旁边口袋边沿,陆清玉迈着小碎步,小心翼翼地看他。他身型挺拔凌厉,她比他矮了二十五公分。 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男人英俊的眉眼,高挺鼻骨和微抿的薄唇。 客观来说,她没见过比靳准还好看的异性。 难怪很多时候,他在她这总有各种特例。 比如她不喜欢闻烟味,却能记住靳准最常抽的那几种烟牌。又比如她在外面从不轻易吃亏,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...
...
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