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守椿更新时间:2026-02-16 10:41:14
墨尔庇斯军团长从不相信雄虫口中的爱情。 哪怕整个帝国称颂他拥有完美的小雄子,由他亲手抚养,赐予地位与自由,成了全虫族优雅温柔的雄虫贵族典范。 他依然不信。 刻意保持距离,不给予多余的温柔。幼年时的小雄子雪因红着脸,捧上亲手制作的稚拙礼物,他也只是淡淡一瞥,随手搁置,转而回赠以昂贵却毫无心意的奢侈品。 他冷眼旁观,等着这只小雄虫成年之后像所有雄虫一样,被基因里的贪婪与繁殖欲驱使,沦为令人失望的低劣生物。 久而久之,小雄子学会了在他面前收敛情绪,克制与规矩。 这正是他想要的。 疏离却体面的关系,保有足够的尊重。即便听闻小雄子在学院与某个雌虫交好,也只是短暂地蹙了蹙眉,随即将那不知名的雌虫划入小家伙未来雌侍的名单里。 整个帝国都在传颂,说他的小雄子是罕见的痴情种,绝不会被权势腐化。他冷笑。真爱?他从不信这种虚幻的东西。 直到这一天。 他宠爱的小雄子跪在他面前,声音发颤。 “我愿意放弃一切,我的爵位、财产、特权,全都还给您…”雪因攥紧衣角,指节发白,“只求您…解除婚约。” “我爱诺伊斯。” 啊。原来如此。 军团长突然想笑。这小家伙确实是痴情种——但不是对他。 但他想…他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了。 “当然可以。”他语气平静。 “真的吗?!”雪因猛地抬头,眼神充满希冀。 “嗯。”军团长微微张开双臂,“过来抱我一下。” 雪因却迟疑了:“…诺伊斯会误会的。” 诺伊斯当然不会误会。 三分钟前,这个名字刚从雪因唇间吐露的瞬间,就已经传到了亲卫队的光脑上。 那个卑贱的平民雌虫,此刻大概已经不存在了。 军团长凝视着少年湿润的眼睫,温柔地替他拢了拢衣领。 多天真,还以为爱情是能靠乞求得到的东西。 不过没关系。 他的小家伙会永远属于他。爱上别人又如何?他最不缺的就是金钱与权力,更不缺让不听话的小东西重新学会乖顺的手段。 现在。 该享用他的战利品了。 ——文案二—— 雪因自破壳起便注定是维斯特冕王爵,天赋卓绝,是虫族中罕见的顶级雄虫,姿容绝艳,气质矜贵,却偏偏生就一副温润良善性情。 第一次见到墨尔庇斯,是在维斯特冕王爵府中。凛冬初雪虚虚覆了满身,破壳时未散的水汽氤氲周身,漉漉朦胧,朦胧间撞进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眸。 权倾整个帝国的雌虫眸色深沉凝视着他,指尖犹沾鲜血在雪因逐渐清晰的视线中缓缓靠近,惹得他颤栗不已,他低哑开口: “乖,叫雌君。” 一位常年征战外强势阴鸷,手段狠厉;一位独守王爵府风光霁月,清冷如月。 一年也难见一面,至亲至密,至疏至离。 可惜人这一生所渴求的太多。权势为牢,名利作网,犹把他捧上高位,仍不过是牵线木偶。 他不想要权势了,想要爱。 —— 室内暗香浮动,诺伊斯眼尾洇红,紫眸魅惑,带着毫不掩饰的渴求。 “什么时候退婚?”诺伊斯指尖缠上雪因的发丝。 雪因的目光柔和:“再等等,很快。” “等不了,”他的指腹擦过雪因唇角,声音沙哑滚烫,“用今晚,来换个名分好不好?” ——1.钓系野心家男二x矜贵痴情雄虫x强势阴鸷大佬雌君。2.大概是一个小天使被野心家和军团长哄骗得团团转的故事。3.超级狗血文!!!剧情也狗血向!!!4.文案一受视角,正文主攻向,阶段性1v1,视角为剧情服务。5.详细避雷放第三章。【本文架空虚构背景,与现实无关,请勿带入现实】大量私设与人类价值观不同,请勿以人类价值观评判。 全虫族都在演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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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糊聚焦,清晰聚焦在一张软乎乎黑发黑眸的小豆丁上,镜头慢慢拉远,露出他那双弯弯亮亮像紫葡萄似的大眼睛,对着镜头,又一板一眼地行了个标准的帝星礼。 [大家好,我叫摇铃。] 镜头再晃动,从摇晃的椅子腿,到晃动攀爬而上的半截小腿,最后稳稳对准窗外花园,喷泉旁两位身姿挺拔的黑发雌虫正在交谈。一位穿着帝国储君的制服,姿态沉稳,带着凌厉的肆意。 [这位是我的大哥,阿南克·德斯蒙德,帝国的储君,随了皇室姓氏。] 摇铃的声音奶声奶气,带着点与有荣焉的小骄傲。 接着镜头一晃对准阿南克对面的雌虫,与阿南克八分像,气质却迥然不同,黑色的长发束得一丝不苟,眉眼温润。 [这是我最最最最好的二哥哥,风泠·莱昂图特!继承了雌父的爵位,前些年就开始带领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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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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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。卿如尘一生,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,无恶不作。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,败坏纲常。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,教她读书辩礼,教她功法修行,教她爱这万物生灵。 却不曾想,有朝一日,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,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,胜过世间万物。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,我就不行!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。 但魔之本性,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,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。 只是因果报应,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。爱,化作了恨。甜,也作了苦。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,与外人联手杀了她。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,卿如尘心想,一命换一命,她们两清了。 十七年后,卿如尘复生,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,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,我要带回东林山。谁再进一步,杀无赦。 就这样,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。这一次,风翎羽握着她的手,说要长相厮守。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,我不是你师父。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,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。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。 我偏要强人所难。 她拽着卿如尘,将她拽入夜色深处,与她纠缠着,不辨天光,不理岁月,直至地老天荒。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。 大的很疯,小的更疯,相爱相杀,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。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,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。直到你死去,我发现我行只单影,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。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,我跑路十年,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。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,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。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,在宅斗和参军之间,选择了遨游星际。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,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,传说精神力高达3s,人美心善,出身高贵,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,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。 烫手山芋!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,三夜过后,沈黎拔腿就跑。不料她刚道别完,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… 沈黎低头,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。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,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,我送你一程吧。 说是一程,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。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,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,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。 — 十年后,一次意外跃迁,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,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,捞回战舰。 旧相识见面,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,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,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。 沈黎看了一眼,瞳孔地震! 楚清漪笑笑,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?和你生的。 沈黎惊悚jpg! 但更惊悚的来了,楚清漪勾唇,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,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。即使这样,新皇还是不死心,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。 我讨厌这样。 楚清漪伸手,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,语气蛊惑所以,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?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!!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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