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点小事都做不好。” -后背结痂了,厚厚的一层痂。 -照了镜子,痂很丑。 -伤口偶尔会发痒,哥说是因为在重新长肉。 看到这里,陈榆想起了宋池后背的那些疤痕,皱了皱眉,不理解为什么他在日记里也能写得如此平静。 四月末,宋池写他回去见了妈妈,只有短短一句话,再没多余的其它。 -今天天气很好,店里生意也很好。隔壁店里有一只小黑狗,才几个月,见到我会摇尾巴。 -晚自习下课回来的路上,碰见有人在街边唱歌。 十三岁的宋池每天记录的事情很简单,偶尔也会写下一些让他觉得快乐的瞬间,但这样的瞬间并不多,陈榆连翻了好几页,只找到了这两句。 剩下的日子,他总是用一两句话概括。 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...
...
...
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