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降噪丸子头更新时间:2026-02-12 02:48:16
【正文完结,养肥可宰(//3//)】下一本开《鳏夫十年后》,文案在最末~朱聿知道,南朝进献的和亲美人,自小就是按着迷惑君主,诛灭北国的路子培养的。听说她仙姿玉貌,其世无双。能做掌上舞,能抚北国琴。朱聿起先不屑一顾。直到那一日。南朝进献的和亲美人袅袅娜娜地下了轿,微笑着下拜。她说:“吾皇万岁。”朱聿这才抬眼。他觉得此人一来便表忠心,算是个聪明人。只一眼,他呼吸微滞。奇葩逸丽,玉貌轻盈,实美人也。呵,南朝的美人计,的确有点东西。·朱聿傲慢地认定,庄宓会永远留在他身边。成为北国的皇后,与他共享荣光。直到一场意外。宫人们一脸悲痛,告诉他,皇后殁了。一年后,她祭日那一天,朱聿酩酊大醉。却意外得知了两件事。那把火,是她自己放的。她死去前,已知道自己有了身孕。·北皇残暴之名越传越广。庄宓怀里粉雕玉琢的女娃娃忽然拍着手唱起童谣。“北皇刀,难民逃,只闻哭啼声,不见天下同……”她面色微白,轻轻捂住孩子的小嘴。下一瞬,院门被人暴力地一脚踹开,发出巨大的声响。庄宓抱着被吓得直打嗝的女儿,定定地看向来人。三年不见,他气势越发凶悍,像一把全然出鞘的刀。朱聿看着她怀里那头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卷毛,沉着脸逼近。“你都给朕的公主教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?”—阅读指南:1.由始至终1v1,sc2.男主一视同仁祸祸所有人,只对女主一个人好预收《鳏夫十年后》宋善至不喜欢她的未婚夫。哪怕李巍年纪轻轻便连立战功,是举朝上下皆赞前途无量、国之栋梁的少年英才。但宋善至每次与李巍见面,都被他落在自己身上的眼神盯得发毛。终于,宋善至鼓起勇气,给李巍送去一封帖子。约他明日在西河边第三棵老柳树下见面。宋善至决心和他退婚。但她死在了去见他的路上。·再度醒来,宋善至看着满城霜色,傻了眼。在找到父兄家人之前,宋善至先见到了李巍。十年后的李巍。献美的人兀自谄媚不停,浑然不觉大司马愈发冰冷的神情有多可怕。“带着你的赝品,滚出去。”宋善至被丢出来的时候,人还是懵的。抓了她来献宝的人长吁短叹:“大司马竟还真是个痴情种!”痴情种?李巍?宋善至百思不得其解,他痴情的对象,不会是她吧?·李巍年少从戎,金戈铁马,浴血十年,位至大司马。但他至今未婚,连天子亲自赐婚,亦为他所拒。知道些内情的人都叹,大司马还牵挂着他那位在昔年变故中不幸香消玉殒的未婚妻。李巍没有办法不牵挂。她死在来见他的路上。那一夜,她原本打算和他说什么?李巍想,这辈子他都得不到她的回答了。但上天憎他又怜他。他抚着少女耳垂上那颗嫣红小痣,吻她。“那年三月初七,你要与我说什么?”宋善至瑟瑟发抖。他这样疯,她该怎么说自己原本打算要和他退婚这件事啊! 成功攻略暴君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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吹,霜色飘摇,刺得人双目发涩。 庄宛急得甚至没办法坐下,在花厅里来回走动,腰间佩着的金镶宝玎珰跟着发出清脆的的声音,盖过了外面风雪交加的呼啸声,却有一种逼仄的沉默弥漫开来,催得人心愈发焦灼。 庄宛预想了许多与妹妹重逢时要说的话,又想起妹妹从前在家时的性子,心里稍稍有了些宽慰,松了松绷紧的手指,原本柔嫩细白的掌心布满了鲜红的月牙印。 “怎么还不见阿宓过来?” 庄宛往花厅入口张望了许久,却迟迟不见人来,想起关在狱中生死不知的丈夫,心头又愧又痛,余光瞥到庄惊祺木呆呆地坐在一旁,浑不关心的样子,她更是来气,低声吼道:“你要是不乐意来,立刻走就是了!省得待会儿阿宓看着你这幅死气沉沉的样子还要误会!” 庄惊祺嗤了一声:“你求你的,我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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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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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。卿如尘一生,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,无恶不作。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,败坏纲常。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,教她读书辩礼,教她功法修行,教她爱这万物生灵。 却不曾想,有朝一日,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,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,胜过世间万物。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,我就不行!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。 但魔之本性,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,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。 只是因果报应,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。爱,化作了恨。甜,也作了苦。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,与外人联手杀了她。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,卿如尘心想,一命换一命,她们两清了。 十七年后,卿如尘复生,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,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,我要带回东林山。谁再进一步,杀无赦。 就这样,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。这一次,风翎羽握着她的手,说要长相厮守。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,我不是你师父。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,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。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。 我偏要强人所难。 她拽着卿如尘,将她拽入夜色深处,与她纠缠着,不辨天光,不理岁月,直至地老天荒。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。 大的很疯,小的更疯,相爱相杀,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。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,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。直到你死去,我发现我行只单影,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。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,我跑路十年,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。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,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。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,在宅斗和参军之间,选择了遨游星际。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,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,传说精神力高达3s,人美心善,出身高贵,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,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。 烫手山芋!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,三夜过后,沈黎拔腿就跑。不料她刚道别完,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… 沈黎低头,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。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,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,我送你一程吧。 说是一程,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。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,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,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。 — 十年后,一次意外跃迁,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,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,捞回战舰。 旧相识见面,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,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,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。 沈黎看了一眼,瞳孔地震! 楚清漪笑笑,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?和你生的。 沈黎惊悚jpg! 但更惊悚的来了,楚清漪勾唇,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,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。即使这样,新皇还是不死心,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。 我讨厌这样。 楚清漪伸手,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,语气蛊惑所以,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?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!!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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