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。” 刚刚苏醒的清晨,在主格黎却是永夜。王仇烤着羊腿:品质最好的自己吃,品质中等的给阿依慕,碳化或者没熟的扔地上喂狗。 “话说这条小母狗是哪来的?白毛纯净,真好看啊,啧啧啧~”阿依慕蹲在地上,一边用黑碳羊腿逗狗,一边抚摸着狗的下巴挑逗。 ——这是你的妹妹腾吉玆。 事到如今,这种话王仇已经说不出来了。即使现在二人已经定情,但王仇觉得如果点破的话,他会被阿依慕剁成臊子。 “她是……嗯,路边捡来的野狗。” “汪!” “野狗会有这么纯粹的毛色么……”一唱一和间,擅长侦破谎言的阿依慕潘然醒悟:“王仇——!” 于是又是一番打闹,王仇用唇枪舌剑安抚许久,才让暴跳如雷的阿依慕冷静下来。当然,唇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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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