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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囉各位读者,这里是雪婩。
很高兴能够把这部作品完结,虽然我曾经一度想要弃坑。
(喂
能够一直写作到今天,真的非常感谢大家。
无论是留言的人、收藏的人、退收的人,只要你们能够对这本书產生一些共鸣,无论喜欢与否,我就很开心了。
然后,我有点小词穷。
(x
那还是来谈谈这个故事好了。
坦白说,因为我目前还没有完成修文,应该还有很多不足和矛盾的地方……(谜之音:那还不快修!
总之,先来说说沉若茵这个女主角好了。
若茵她就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,虽然很懂得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,却有个很大的缺点——不够勇敢。
勇敢从来不是易事,但也因为若茵的怯懦,导致她跟舒洛多花费了点时间才修成正果。
虽然若茵大部分时间都会从旁人的出发点思考事情,试着理性的面对那些不合理的对待。
可即便是这样的她,碰上爱情,也会变得自私。
像是她和舒洛一起去海边谈开的那次,明明若茵只要请舒洛借她手机,让她打回家说一声,就可以免去白势榳的所有担忧,可她却因为贪恋和舒洛在一起的时光,忽略了白势榳的心情。
至于我们男主角嘛,简单讲就是整个偏掉了。
(???
以至于最后高冷完全从他身上消失殆尽哈哈哈。
舒洛的喜欢,刚开始几乎感觉不出来,甚至他还向方巧瑄解释他们只是朋友。
不过呢,其实从那个时候舒洛就已经喜欢上若茵了,但即便这样,因为他没表达自己的心意,所以也只能说他们是朋友啦。
(若茵表示不开心)
其实,这部作品里我写的最顺的反而是方巧瑄。
xd?怪人
她的喜欢,已经到了太过的地步。
可能她自己也明白,若最后不以那样的方式退出,自己就会做出什么无可挽回的事。
她很勇敢、敢说敢做,而这正是若茵没有的特质。
拿我来说(?)好了,就算我爱舒洛爱到无法自拔,要为他跳楼这种事我根本做不到。
(以自己来举例让我好害羞。
(被打
而白势榳的喜欢,我想应该是最值得学习(?)的。
毕竟能这样乾脆放手的人不多,也能从这里看出他和方巧瑄的差异。
一个爱得死去活来,一个爱得甘于成全。
然后,关于白苡湉究竟会不会和白势榳谈恋爱,就请大家自己想像嘍。
xd
后记就到这边,再爆雷下去就不好了哈哈哈。
再次谢谢愿意注意这部作品的你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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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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