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Chillyeon更新时间:2025-12-03 00:59:58
* 2210年,人类战败,异形统治时代降临,异形中央组织“高塔”成立。 荷恩醒来时,记忆残缺,还被高塔全城通缉。 躲避中,他撞进一个陌生男人怀里,男人给他扣上一张面具,假面立刻与他的脸融为一体。 “不戴这个会被杀死,这是高塔规定的。” 人人都戴着假面生活。 但荷恩很快察觉,即使自己戴上假面,高塔也没撤销对他的通缉,反而变本加厉,不惜掀起腥风血雨。 “怎么回事呢?高塔好像很怕我?” “想知道真相?去红灯区找赫尔斯。” “但最好别去,他是个……” 后来,荷恩被卖到赫尔斯的红灯区,他打听赫尔斯的信息,还掀了赫尔斯的假面。 看着那张前不久刚见过的脸,荷恩的枪口指着他,声音冷冽:“你就是赫尔斯。” 赫尔斯主动将眉心抵上枪口,像听到情人呼唤般声音带笑:“嗯?我的名字,好听吗?” 再后来,异形全面入侵地球,人类发起最后反攻。 荷恩踩着千疮百孔的城市废墟,凝望城外百年未变的霜冻雪原,语气冷淡而坚决,不留余地: “人类不该戴上假面。” “我会毁掉那座高塔。赫尔斯,你确定跟我一起?去了,就不能回头了。” 赫尔斯弯腰,虔诚在荷恩手背落下一吻。 “我爱你,永不回头。” 虚妄破碎,暗火不熄。 总有前行者敢于以身犯险,深入迷雾;亦总有身边人能次次试探,窥破真心。 纵使万世黑暗,人类会从灰烬里走向光明。 清冷禁欲系*军官受x疯批恋爱脑*反派头子攻 【备注】1.“红灯区”只是一栋楼的名字,不是常见意义的红灯区。2.正剧剧情向;架空末世,科幻奇幻,涉及强冲突强情绪边界议题,非甜爽。3.1v1he,双强,微群像,无副cp。4.建议21岁以上读者观看;阅读不适请及时止损,别勉强,感恩。 小剧场1: 为避开高塔追捕,他们躲入城市边缘的废弃房屋。窗外,一架侦察机飞过,警笛靠近又远去。 如同上世纪被遗忘的的阴冷里,赫尔斯将荷恩按在墙角,两人呼吸交织。 赫尔斯摘下假面,悄声在他耳边低语。 “爱上我了?” “嗯,爱上你了,跟我在一起吗?” 一柄小巧的刀子架上赫尔斯的脖颈,荷恩语气平淡:“想好再回答,否则我的刀会捅穿你的气管。” “我不介意当个寡夫。” 小剧场2: 高塔所在的洛希城,赫尔斯绝对是最有钱有势的那一批。 而荷恩来历不明、记忆不全、又穷又可怜。 人们坚定认为赫尔斯对他顶多豢养着玩。 “老大能喜欢荷恩,我们倒立用头发拖地!” 荷恩面无表情把赫尔斯踹下床。 “怎么了?”赫尔斯紧张问他,“疼?不舒服吗?” 荷恩指着门:“滚出去,带着你的小弟倒立用头发拖完地再回来。” 赫尔斯表面一丝不苟、冷若冰霜地看着手下们倒立行走,怒火中烧。 他得遏制住谣言,惹荷恩不高兴了……不对。 怎么还有劲踹他下来,难道是他不够卖力? 下次换点花样。 ————海洋废土《困舟与浪潮》预收文案———— 这是一艘航行百年的巨型方舟。 船外是完全吞噬地球的海雾汪洋,而他们是人类最后的火种。 海隐是议会手中最锋利的刀。 ——永远冰冷、精准、服从、毫无破绽。 他替议会清除异端,用染血的手维持方舟上的秩序。 人们畏惧他、厌恶他,称他为“议会的猎犬”。 可没人知道,深夜时他会用全息影像伪装成另一个人。 那个地下酒吧温柔而沉默的琴师。 只有在那里,他才能短暂地做回自己。 直到某天,一个男人靠在吧台边,漫不经心问他:“你今晚弹的那首曲子,叫什么名字?”* 佐尔纳是船上的异类。 他狂妄、毒舌、反抗权威,是灰色地带游走的阴影,也是议会最想除掉却不敢轻举妄动的刺头。 他最厌恶的人也是海隐—— 那个没有灵魂的机器,议会的提线木偶、走狗。 但他却钟情地下酒吧里弹奏尼古赫帕琴的琴师。 他迷恋对方指尖流淌如溪水般的古老旋律,更迷恋他眼中那抹与这腐朽世界格格不入的温柔。 想和他在阴冷船舱中拥抱,在浪潮颠簸里接吻。 在极光照彻下……深入。 直到那天。 佐尔纳又因散布“陆地存在假说”被海隐押送。 两人缠斗间,琴箱掀翻,打开。 一把精致的尼古赫帕琴砸到地面上。 空气骤然凝固。 佐尔纳一把扣住海隐的手腕将他按在舱壁上,指腹擦过对方剧烈跳动的脉搏。 海隐侧过头去,将脸藏在阴影里。 佐尔纳低头逼近,指节发狠地收紧,声音低沉得近乎危险。 “——你把他怎么了?” …… “你相信海的那边有陆地吗?” “不信。” “但如果是你说的,我愿意去……” 去想去的地方,去找想要的自由。 冷峻猎犬*披马温柔琴师受x狂妄疯狗*深情反叛者攻 高塔将倾[末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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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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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。卿如尘一生,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,无恶不作。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,败坏纲常。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,教她读书辩礼,教她功法修行,教她爱这万物生灵。 却不曾想,有朝一日,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,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,胜过世间万物。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,我就不行!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。 但魔之本性,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,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。 只是因果报应,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。爱,化作了恨。甜,也作了苦。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,与外人联手杀了她。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,卿如尘心想,一命换一命,她们两清了。 十七年后,卿如尘复生,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,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,我要带回东林山。谁再进一步,杀无赦。 就这样,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。这一次,风翎羽握着她的手,说要长相厮守。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,我不是你师父。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,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。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。 我偏要强人所难。 她拽着卿如尘,将她拽入夜色深处,与她纠缠着,不辨天光,不理岁月,直至地老天荒。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。 大的很疯,小的更疯,相爱相杀,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。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,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。直到你死去,我发现我行只单影,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。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,我跑路十年,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。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,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。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,在宅斗和参军之间,选择了遨游星际。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,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,传说精神力高达3s,人美心善,出身高贵,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,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。 烫手山芋!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,三夜过后,沈黎拔腿就跑。不料她刚道别完,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… 沈黎低头,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。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,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,我送你一程吧。 说是一程,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。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,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,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。 — 十年后,一次意外跃迁,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,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,捞回战舰。 旧相识见面,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,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,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。 沈黎看了一眼,瞳孔地震! 楚清漪笑笑,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?和你生的。 沈黎惊悚jpg! 但更惊悚的来了,楚清漪勾唇,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,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。即使这样,新皇还是不死心,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。 我讨厌这样。 楚清漪伸手,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,语气蛊惑所以,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?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!!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...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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