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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0章
或许是萧羽过往彪炳的战绩和巨大的潜力得到了认可,或许是域主的特别嘱托,石青山并未如对待其他将领那般高压,反而在军需调配、作战任务分配上,给予了第三麾相当程度的自主权和倾斜。
这份“客气”
,在冰冷的战争机器中,显得尤为珍贵,也让萧羽肩上的责任更加沉重。
时间,在血与火中无声流淌,残酷地翻过了一页又一页。
寒来暑往,春去秋来,一晃眼,便是整整五十年!
这五十年,对人族而言,是浸满血泪、步步后退的五十年。
异族与人族的战争从未停歇,宛若永无休止的噩梦。
战线犬牙交错,吞噬着生命与土地。
萧羽已经记不清自己率领烈阳军第三麾,在这漫长的岁月里,与异族大军进行过多少次残酷的交锋。
从飞羽城到磐石城,从落霞谷到断魂岭......他麾下的将士换了一茬又一茬,脚下的土地染了一层又一层暗红的血迹。
第三麾,在萧羽的带领下,以其悍勇无畏、战术精妙、符箓丹药加持的强大,成为了人族西陲防线上一块令异族头疼的“硬骨头”
。
他们一次次粉碎了异族的攻势,取得过无数场振奋人心的局部胜利,阵斩的异族将领不计其数,打出了“铁血第三麾”
的赫赫威名。
萧羽的名字,也早已从“新锐”
变成了异族必欲除之而后快的“心腹大患”
,悬赏金额高得吓人。
然而,个人的勇武,一支部队的强悍,终究无法逆转整个种族战争的大势洪流。
就像试图用肩膀扛起崩塌的山岳,纵使萧羽和他的第三麾赢了一次又一次战斗,斩杀了无数敌人,却依旧无法阻止人族整体防线在异族绝对力量的碾压下,如同被蛀空的堤坝般,一段段崩溃、后移。
这五十年,是人族疆域不断沦丧的五十年。
一座座曾经繁华的仙城在战火中化为焦土,一片片蕴含灵脉的仙家福地被异族铁蹄践踏、魔气污染。
萧羽眼睁睁地看着地图上代表己方的区域不断缩小,象征着异族的黑色标记如同瘟疫般蔓延。
整整八处人族仙域,在异族持续不断的猛攻下,防御被彻底撕裂,宣告陷落!
亿万同胞沦为异族奴役屠戮的对象,那绝望的哭嚎仿佛隔着遥远的时空,依然能刺痛每一个幸存者的神经。
持续的溃败,无休止的牺牲,看不到尽头的黑暗......这一切,如同沉重的磨盘,一点点碾磨着所有人族修士的心气。
五十年血火,磨去的不仅是无数鲜活的生命,更是许多人心中那份抗争的火焰与必胜的信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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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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