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豆小说

成为死对头的雄主

作者:随颂更新时间:2026-03-28 23:08:16

曾用名《恶魂》脾气暴躁骂人打架都超狠只爱自己的恶魂x情绪稳定但很会阴阳人的神君燕支是个漂泊许久的恶魂,她没有记忆,性子恶劣,曾经为祸仙门数百年。不过这些都是小打小闹,她未曾害人性命。直至四海城被屠的消息传来。仙门众人赶到之时,只见满城尸首,而罪魁祸首燕支一身血衣,撑着下巴坐在城楼之上。她听见底下声音,低头朝着众人一笑,如同从冥界里爬出来的恶鬼。最后,她在众人惊愕又厌恶的目光中魂飞魄散。.燕支以为自己死了,谁知再睁眼,竟然附身一把凶剑成为了剑灵,更是在阴差阳错之下成了神君长淮的本命剑。神君心怀苍生,但她不是,她只爱自己。他们二人注定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更何况,她是长淮的死劫。既然她与长淮只能活一个。她当然选择自己活。于是,在邪神破阵而出,长淮以身献祭之时,燕支选择袖手旁观。菩提心要她碎掉剑身,护住长淮神魂,挽救六界。“我不趁机吞了他都是我人好。”燕支毫不留情地拒绝,铁了心不干,却听那边长淮说:“燕支,我们做个交易。”“什么?”长淮低眉敛目,声音温润:“我祭一半神魂予你,令你往后剑身亦可握剑,此间功德亦尽数归你。”燕支来了兴趣:“你要什么?”长淮抬眸:“护六界生灵。”燕支闻言轻而一笑,刹那间将长淮的神魂尽数吞没。“可是,长淮,我是恶魂。”“不讲信用。”.燕支本以为一切到此为止了,然而,长淮的神魂太过强大,竟然将她神魂之上的禁制冲开了一道口子。而后,她想起了千年之前——杀她的人竟然是长淮。他杀了自己,功德圆满,飞升成神。原来,她与长淮是不共戴天的死敌。既然如此,燕支垂眸看向长淮散落六界的残魂,那就——找到他的转世,然后亲手杀了他报仇。【阅读指南】:1、女主记忆不全,男主他超爱的!he,放心入2、私设众多,一切为了剧情服务,请勿考究3、v前有榜随榜更,无榜隔日更,v后日更4、欢迎评论区交流,欢迎捉虫——预收《强抢合欢宗少主后》——春序是个没有过去的人,连名字都是后来师尊所取。她问师尊:“为何是春序?”师尊摸着她的头说:“春日甚好,一切序始。”于是从此她便叫春序,成了金越山掌门最小的弟子。后来,她时常被噩梦惊醒,终日心魔缠身,可她不知为何。她分明什么都不记得。她去问师尊,师尊说:“旧尘往事,既忘了,便莫念莫想。”于是她再不问过去,将自己封入禁地修炼。百年后。春序出关时,正值春来,万物复苏,草木蔓发。同她拜入金越山的那日一样。她独自一人又去见了师尊。春序从师尊殿内出来后,便去了藏书阁,三日后她去见了二师兄。秦听也正与阿拓对弈,见到春序惊喜起身:“阿序,你出关了!”春序点头,开口便问:“秦师兄,宛宁最好看的男子是谁?”秦听也怎么也没想到,他们金越山最无情木讷的小师妹会问出这样的话。他不理解,但他据实相告。“合欢宗少主相偃。”.金越山弟子皆知,他们有一个小师姐,于禁地闭关修炼了百年,是个修炼无情道的枪修。后来更是听说出关那日便去了藏书阁,众人皆叹,小师姐当真是勤勉。却不想三日后,他们的小师姐下山一趟,强行掳走了合欢宗的少主。.相偃前一夜同人饮了酒,宿醉醒来,拢了衣裳才出寝殿,便被人禁锢了灵力绑走。他左右无聊便也配合着没挣扎,就这般被关在了一处宅院里。他本以为此人掳走他是别有所图,却不想金越山这个小师妹只是每日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出神。他被看了一个月终于忍不了了,扔了手中的棋子问道:“你究竟想干什么?”“看你。”“看我作甚?”“师尊说我该有人欲。”春序据实相告,“书上说,最漂亮的皮囊会让人生出欲望。”“那不叫人欲,那叫情欲。你被书骗了。”春序认真地说:“藏书阁的书不会有错。”相偃向后一靠问她:“那书叫什么?”“《春日情》。”相偃一顿,望着坐在他对面一本正经的春序,忽而一笑:“对,藏书阁的书不会错,那叫人欲。”当然啦,他妻子的书怎么会错。ps:男主身份是合欢宗的,身体不是 成为死对头的本命剑以后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
热门小说推荐
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

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
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
魔尊死后十七年

魔尊死后十七年

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。卿如尘一生,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,无恶不作。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,败坏纲常。 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,教她读书辩礼,教她功法修行,教她爱这万物生灵。  却不曾想,有朝一日,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,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,胜过世间万物。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,我就不行! 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。  但魔之本性,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,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。  只是因果报应,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。爱,化作了恨。甜,也作了苦。 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,与外人联手杀了她。 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,卿如尘心想,一命换一命,她们两清了。    十七年后,卿如尘复生,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,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,我要带回东林山。谁再进一步,杀无赦。  就这样,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。这一次,风翎羽握着她的手,说要长相厮守。 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,我不是你师父。 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,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。 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。  我偏要强人所难。  她拽着卿如尘,将她拽入夜色深处,与她纠缠着,不辨天光,不理岁月,直至地老天荒。   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。  大的很疯,小的更疯,相爱相杀,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。 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,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。直到你死去,我发现我行只单影,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。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,我跑路十年,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。   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,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。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,在宅斗和参军之间,选择了遨游星际。   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,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   omega名叫楚清漪,传说精神力高达3s,人美心善,出身高贵,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,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。    烫手山芋!   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,三夜过后,沈黎拔腿就跑。不料她刚道别完,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…    沈黎低头,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。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,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,我送你一程吧。    说是一程,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。   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,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,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。    —    十年后,一次意外跃迁,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,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,捞回战舰。    旧相识见面,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,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,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。    沈黎看了一眼,瞳孔地震!    楚清漪笑笑,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?和你生的。    沈黎惊悚jpg!    但更惊悚的来了,楚清漪勾唇,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,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。即使这样,新皇还是不死心,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。  我讨厌这样。    楚清漪伸手,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,语气蛊惑所以,你要不要帮帮我    一起造个反?       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!!   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...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