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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漫:“……”
果然是婚姻中的过来人。
果然,婚姻是万劫不复啊。
可是相爱的两个人在,就变得有滋有味了。
黎欢则是满脸都写着好奇,关切道:“除了玫瑰花,病秧子还有什么其他的惊喜?”
“烟花……然后还送了八颗钻石……”
黎欢:“……”
怎么送了半成品。
为什么不是钻戒项链的。
这病秧子怎么关键时候掉链子了?
黎欢忍着笑,随即道:“钻石是不是都很大。”
“对……就差跟龙眼有的一比了。”
黎欢:“……”
果然……
这是病秧子做事的风格。
就是豪……
就是豪到没朋友……
“甜心,你怎么突然想不明白跟病秧子结婚了?”
黎欢还是一脸的好奇。
唐漫看着黎欢满脸八卦的模样,轻笑着,柔声道:“就刚刚好的时间,我问他是不是愿意跟我一块儿万劫不复……”
“他说他愿意”
“所以我们就万劫不复了。”
唐漫说完也是觉得满是不可思议。
真逗……
黎欢听着唐漫难得孩子气的开口,知道唐漫的每一步都是慎重再慎重。
这一次结婚,很显然,唐漫随性了。
而且随性的很灿烂。
这就对了嘛。
爱情哪有那么按部就班。
……
不只是黎欢八卦,唐漫也觉得不可思议,甚至还有些逗了。
“我觉得很神奇,之前跟病秧子不温不火的相处了十多年……结婚却也只是一夜之间的事儿。”
黎欢被唐漫的话逗乐,却不得不说相当喜欢唐漫现在的状态。
“我支持……甜心,我总觉得你之前太不食人间烟火了,可是现在,我忽然觉得……你有人情味了,接地气了,怎么办?”
“当然……你在我心里还是学霸,女神。”
唐漫听着黎欢的小嘴儿甜得不行,勾唇。
“好了……别贫了,我哪有那么不食人间烟火啊……”
“真要说仙儿,也是你的战先生……现在正被你带得生活气十足。”
说这话的时候,唐漫还特地眸子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战祁衍,暗示意味十足。
黎欢:“……”
甜心这是在夸自己。
自己知道。
黎欢轻笑着,视线落在厨房里忙碌的两个男人身影,嘴角上扬。
……
战祁衍和郁临修在厨房里任劳任怨的忙碌着。
郁临修从不知道下厨还会别有一番滋味。
如今看着战祁衍认真的忙活着,倒也是觉得有趣。
郁临修原先是准备浪漫的牛排西餐,如今看到战祁衍来了……还多准备了些适合孕妇吃的营养晚餐。
……
两个人女人一块儿窝在沙发上闲聊。
男人则是在厨房里忙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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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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