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乌行雪更新时间:2025-06-22 14:47:54
【醋王隐忍深情男主※骄纵持靓行凶善权谋女主】 沈清,永安侯府的嫡次女,金枝玉贵、美艳无双,名动京城的美人。 奈何母亲是继室,上头还有一双原配儿女。爹担心原配儿女吃亏,心偏到天际;姐姐嫉妒她的美貌,疯狂构陷她;哥哥是不辨是非的主,母亲又是个恋爱脑,因此沈清从小饱尝苦楚。 不行,她势必要成为最有权势的女人,要把这些烂心肝的人都踩在脚下。 可沈清想当皇后的心人尽皆知,太子视她如虎狼,一时间她成了满京城的笑话。 许之念一把抱住了她,贴近她的发丝轻声道:“沈清,我娶你,护你一世周全。” 沈清推开来人,望着眼前鲜衣怒马,剑眉星目的许之念更难过了,哭得更伤心,你为什么不是皇子呀。 “你别妄想了,我必要成为皇后的。”沈清流着泪把他赶走了。 他轻轻吻上她的泪,那是他第一次触到她的脸,泪原来不是热的,而是锥心的凉。 后来沈清与皇子联盟,谋取帝位,登顶皇后,可这一路上她想守护的人,想怨恨的人竟然都死了,与新帝不过是盟友,要这后位又有何用? 数年后,许之念成为镇守一方的大将,封为幽王,可沙场征战,也只为守你在后宫平安,如果可以就用我的刀尖舔血,换你一世安宁。 可新帝忌惮,毒杀沈清,以她为饵围剿许之念,她死在了心爱的人怀里,足矣。 “沈清,我们再也不分开了。” 重生一世,敌人又多一个。 这一次,沈清不仅要报上一世的旧仇,还要把皇子记在她的小本本上。 当然,最重要的还是要把许之念追到手。 “许之念,有人欺负我。” “……” “许之念,你这么长时间去哪里了?” “……” “许之念,你干嘛不理我?” “……沈小姐请自重。” 沈清一下吻了上去:“我偏不。” 对方反身把她压在怀中,紧紧地抱住:“这是你自找的。” 【漫漫追夫路,男主其实一直爱恋女主,双洁,双向奔赴,内含宫斗权谋,不是无脑爽剧,he结局。】 今日追夫成功了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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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随着第一个世界的开始,系统(代号苹果醋)越来越觉得这次的宿主不对劲。苹果醋宿主,你是锦鲤的根脚,积功德化龙的,没错吧?他明明是在锦鲤化龙前,先一步找到宿主的魂魄,和他签约的。敖昱我确为积功德化龙,根脚是金鳢音调似乎略有不同?苹果醋瑟瑟发抖宿主,你这个li到底是条是什么鱼?敖昱鱼曲豆鳢,我辈鳢鱼多为黑色,称乌鳢乌鱼,又因斑纹称为金钱鱼。我乃异种,通体金色,称金鳢。苹果醋吐血(油)宕机,乌乌鳢,不就是黑鱼吗?要签的是吃素的小锦鲤,却签了吃肉的大黑鱼!解绑是需要宿主与系统双向同意,或宿主犯下违反原则的重大错误才可以的。苹果醋的眼前,满屏都是完了。受非切片,成长型。靠后才能揭开,所以就不在文案上出现了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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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