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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飞逝,不知不觉,下午来临
伊穆斯抬眸望着窗外,魁梧的身躯散发着冷酷的王者气息,那银色的发丝被微风玩扶着,格外帅气
突然一阵手机铃声拉回了伊穆斯的思绪,伊穆斯懒懒的拽了拽唇角,大掌缓缓滑落,拿起iphone,贴到耳边,继而用懒洋洋的语气回话:“怎么了”
“斯,7月14号是情人节,到时候要带上女朋友回家知道吗?如果带不回,妈妈也会给你个惊喜。”
藤思思缓缓地说,心里早已打好的算盘。
“你我又没女朋友,怎么带啊!”
伊穆斯深褐的眸子微微眯紧,脑里一头雾水。
每个情人节藤思思女士都要来这一套,乱找女友,烦都烦死了!
伊穆斯暗自的想。
“我不管,总之今年你带回来的女生就要跟你订婚,不然你的婚姻就要交给老妈来管,就这样了”
藤思思狠狠地按下键盘,嘴唇勾起一丝微笑
呵呵,如此一逼,斯就不会乱找女友回来了,甚至还不会带回来,到时候呵呵,就是复合的最好时机!
斯,不要怪妈咪对你太严,一切都是为你好藤思思握着iphone,暗暗地想道。
shirt!
!
!
伊穆斯冰冷的唇瓣微微抿紧,手上的力度加大了几分
大事不妙!
雪儿暗暗地想道,如小鹿般缩了缩脖子。
眼睛微微探视伊穆斯一眼,雪儿小手颤颤的把笔盒拿过来,准备待会收拾包袱走人,不料小手伸出半刻,伊穆斯的大掌便裹了过来
感觉心里漏了一拍雪儿羽睫微颤,缓缓的对上了伊穆斯的双眸“怎么了吗我要回家了。”
语闭,雪儿狠狠地收回了小手,虚汗一下。
这个女人还真不乖,不过我喜欢!
!
!
伊穆斯暗暗的想道。
“情人节我想你去我家跑一趟,行么。”
伊穆斯嘴角扬起一抹弧度,森冷的让人觉的可怕。
算一下,银色晴人节,7月14日。
银色晴人节,是把你的意中人带回家给老爸老妈认识,或介绍给其他你所尊敬的长辈的好机会。
也是爱侣互赠银制礼品、饰物的日子。
想道这里,雪儿再次一惊,伊穆斯到底在搞虾米!
!
!
“啊?那天我要给我老爸卖猪肉,不好意思咯。”
雪儿故作很抱歉的笑了笑,对自己的理由感到非常满意。
“没事,我全买。”
“我家猪肉不好吃,还是隔夜的”
“没事,买了喂狗。”
“可我家猪肉狗也不吃的”
“没事,不吃拿去扔了”
oh、,雪儿要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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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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